9月8日,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商贸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防范7种商贸领域非法集资伪装模式。
01
高额预付充值模式
餐饮、零售、美容等民生消费(883434)类经营主体,以充值翻倍、超高折扣、超长优惠等为诱饵,突破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范,违规超限额、超周期(883436)收取消费(883434)者预付资金。所募资金多用于盲目扩张、风险投资或借新还旧,一旦经营恶化或资金链断裂,易出现闭店跑路、实控人失联等情况,造成消费(883434)者预付资金损失。
02
消费返利回本模式
部分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家以消费(883434)全返、购物报销、消费(883434)分红、积分增值为噱头,承诺向消费(883434)者返还全额消费(883434)款乃至额外收益。其收益兑付依赖后续新增用户的充值资金,无真实商品贸易盈利支撑,往往在资金池积累到一定规模后卷款跑路,运行周期(883436)短、崩盘风险高。
03
虚假商贸投资模式
不法主体假借跨境电商(885642)、保税仓储、外贸出口、供应链贸易等商贸热点概念,虚构贸易背景与投资项目,以众筹入股、合伙经营、代采代销为名承诺保本高息,通过伪造报关单、仓储单、购销合同等单证包装虚假经营场景。实际无真实商品交易,资金多被挪用于个人挥霍、移东补西,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
04
商品参拍套利模式
不法主体依托拍卖行、电商备案资质搭建线上竞拍平台,以分拆拍卖、短期参拍、隔日套利为诱饵,或诱导用户充值参与竞拍、缴纳保证金获取固定收益,实际无真实拍品交割与货物流转,资金运转依靠新进资金维持,本质是借合法业态外衣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05
加盟连锁圈钱模式
不法主体以品牌加盟、区域代理、独家经销等名义,通过虚假宣传盈利前景、虚构收益,虚假承诺全程运营扶持、稳赚不赔、亏损兜底,以此收取高额加盟费、设备费、服务费。收费后不开展实质经营服务,单纯以加盟名义圈钱吸储,本质属于借加盟外衣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06
抢单虚拟理财模式
搭建平台虚构商品、广告位等交易标的,开展抢单、转单、做任务赚佣金业务,或设置层级拉新奖励诱导用户推广,许诺固定日息、高额佣金。全部交易为平台内部虚拟闭环,实际无真实商品流通与贸易往来。
07
违规现货对赌模式
部分交易场所及会员单位突破现货贸易边界,违规开展集中对赌交易,通过诱导开户、操纵盘面、反向喊单等方式侵占群众资金,假借合规现货交易实施非法金融活动。
消费提示
消费(883434)者在参与消费(883434)充值、商贸投资、加盟合作等活动时,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一核查、三防范、严守三底线”的核心要求。
“一核查”
事前核验经营资质或备案情况、项目真实性、资金监管渠道、盈利来源,远离空壳项目、虚拟交易、违规保本付息承诺。
“三防范”
合理控制自身预付规模、综合评估商家履约能力、妥善留存维权凭证。
“严守三底线”
不盲从跟风,理性甄别各类营销宣传话术,摒弃从众炒作、贪利求速的心态,对内部名额、稳赚不赔、全民盈利等具有煽动性的诱导套路保持高度警惕,不跟风投入资金;
不贪图高利,认清“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基本规律,摒弃保本生利、零风险高回报的侥幸心理,对宣称消费(883434)全返、充值返利、保本保息的经营模式保持审慎,杜绝非理性投资消费(883434)行为;
不涉足陌生项目,谨慎参与线上竞拍、抢单套利、陌生商贸众筹、跨境代采等新型项目,不轻信他人推介、网络引流的高收益商贸投资项目,对不了解、不熟悉的业态不轻易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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