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9月11日上线试运行

2026-09-11 21:44:19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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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是落实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重要载体,主要汇集全国数据产权登记结果等信息,面向全国提供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公示、登记结果查询核验等服务。 2、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 3、国家数据局将持续优化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功能,更好满足各类主体登记需求,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加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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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9月11日消息,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https://sjcqdj.nda.gov.cn)上线试运行,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进入落地实施新阶段。

7月1日,国家数据局正式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国数综政策〔2026〕35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旨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推动统一登记对象、登记类型、登记流程、审查标准、登记效力、登记系统,着力解决多种登记并存、标准不一、互认不足等问题,实现“一次登记、全国通用”,更好帮助各类主体明晰数据产权,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要素(886041)价值释放。

今日上线的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是落实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重要载体,主要汇集全国数据产权登记结果等信息,面向全国提供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公示、登记结果查询核验等服务,为登记结果全国互认提供基础支撑。

经组织推荐并按程序遴选,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登记机构将按照《指引》有序开展登记工作,相关登记结果同步汇集至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实现登记业务办理与统一公示查询有效衔接。

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首日,从有关登记机构公示的申请信息来看,主要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反映出相关领域较为活跃的数据产权登记需求。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结合登记实践,持续优化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功能,指导登记机构规范开展登记工作,不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各类主体登记需求,持续拓展登记凭证在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纠纷解决等场景中的应用,推动数据要素(886041)价值加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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