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屡禁不止?应加大处罚力度

2026-09-29 07:02:12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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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深圳张女士和安徽一位老人遭遇弹窗广告霸占手机基本功能,让人无奈的是,这些弹窗往往很难关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早已明确规定:弹窗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不得利用虚假关闭标志等方式,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工信部也曾发文规范,禁止适老版应用和网站出现广告弹窗。 3、有专家算账:一个日活百万的手机应用,若一天出现3次弹窗广告,收益可超150万元,而违规罚款却通常只有5000元到3万元。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自然有人铤而走险。 4、因此,与其一遍遍呼吁行业自律,不如让那些违法者真正感到“痛”。处罚可以进一步与违法所得、违法次数、实际影响相挂钩。对于屡罚屡犯者,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进一步压实应用开发运营者、手机厂商、应用商店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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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

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不仅让手机的便利性大打折扣,还可能在危急时刻成为“绊脚石”。据央视报道,深圳张女士近日在拨打119报警,按接警员要求给消防部门上传火警视频时,浏览器广告突然弹出,手机被弹窗“硬控”一分钟。

一些老人也有类似遭遇。安徽一位老人想拍视频,可点开手机相机后,弹窗广告半分钟跳转近20次,无奈只能放弃。还有老人表示手机打不了电话,家人仔细一看,原来是拨号页面被广告占满。

不少老人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常用的功能不过是拍照、打电话。可如今连这样的基本功能也被弹窗广告霸占,老人的无措可想而知。一旦误触手机按键造成财产损失,还会给老人带来一定的心理负担。

让人无奈的是,这些弹窗往往很难关闭。硕大的“关闭键”通常只是诱导用户再次进入“跳转轮回”的假按键,而真正的关闭键则被设计得又小又难辨认,藏在人们难以发现的页面角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早已明确规定:弹窗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不得利用虚假关闭标志等方式,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工信部也曾发文规范,禁止适老版应用和网站出现广告弹窗。

为何弹窗广告屡禁不止?有专家算账:一个日活百万的手机应用,若一天出现3次弹窗广告,收益可超150万元,而违规罚款却通常只有5000元到3万元。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自然有人铤而走险。

因此,与其一遍遍呼吁行业自律,不如让那些违法者真正感到“痛”。处罚可以进一步与违法所得、违法次数、实际影响相挂钩。对于屡罚屡犯者,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进一步压实应用开发运营者、手机厂商、应用商店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弹窗广告之所以必须治,不仅是因为它让用户使用手机时不痛快,也不仅是因为它可能在紧急时刻挡住“救命通道”,更是因为用户对自己的手机上出现什么,本就应该拥有最基本的控制权。

这不是体验问题,而是底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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