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猪肉冒充牛肉,罚!上海公布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2026-10-01 11:02:05
来源:劳动报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普陀区乐开味餐饮店经营掺假食品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虚假宣传、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设置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消费--
食品安全--
京东--
猪肉--
查看股票机会下载客户端

摘要:上海公布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9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885406)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885406)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883434)环境。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885406)专项治理,持续巩固治理成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严查食品安全(885406)风险隐患,严打“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披露,在“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普陀区乐开味餐饮店经营掺假食品案”中,2026年5月,根据食品安全(885406)风险监测抽检结果,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乐开味餐饮店经营掺假食品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JD)外卖平台开设“河间驴肉火烧(金沙江路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当事人自2025年7月起上线经营“纯瘦肉火烧(自制)”,在商品详情栏标注“主料:纯牛肉”,但实际使用卤猪肉(885573)作为肉类原料,自行加工后,冒充牛肉误导消费(883434)者。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上述商品65单共92份。

当事人经营掺假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885406)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上海市食品安全(885406)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885406)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44.74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该案对当事人经营掺假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不得虚假标注食材信息,牟取不当得利,破坏网络餐饮的公平竞争秩序,侵害消费(883434)者合法权益。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885406)主体责任,确保宣传与实际食材一致,杜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缇弗尼(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虹口区鑫歆餐饮店虚假宣传案”“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海圣生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海圣实验设备厂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案”“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国和金米箩餐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闵行区常明餐馆未按规定设置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全小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麒杰餐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食品安全(885406)违法案”等典型案例一并向社会公布。

头图: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普陀区乐开味餐饮店经营掺假食品案。受访对象供图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