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进博会的大幕即将拉开,全球好物汇聚上海。作为税务服务小助手,申税小微已经收到参展商们的询问啦:“展期内卖出去的展品,能享受税收优惠吗?具体怎么算?”
今天,我们就结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8号),为您送上一份相关解答!
一、核心利好:合理数量展品,三大税费全免!
根据政策规定,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883434)税。
特别提醒:免税不等于无限制。以下展品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1.国家禁止进口商品
2.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
3.烟、酒、汽车
4.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二、数量限额:不同类型展品,额度各不同
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
序号 | 类别 | 备注 |
1 |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除外) |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12件 |
2 | 牵引车、拖拉机 |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2件 |
3 |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3件 |
4 | 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5件 |
5 |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5件 |
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三、税务“红线”:超出限额怎么办?
这里有一条重要的“红线”需要各位展商注意:
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合规流程:清单报送有规定
为了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需由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向上海海关报送。
作为参展商,请务必提前和承办单位确认好清单报送流程,确保每一笔“免税”销售都有据可依。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