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7 日,《法治日报》刊出北京一中院法官的文章:用人单位自己上手用 AI去换掉某个岗位,通常不落在《劳动合同法》"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范围内;以"上了系统、岗位没了"为由单方解约,很可能被认定违法。
同期还有两件事:9 月 16日,上海淮海路一家商场让机器人当"一日店长",在大堂迎宾、推荐新品;人社部9 月 14——20日的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为人工智能(885728)、先进制造(883433)、汽车、零售开了专场,1.2万家企业、17.8 万人次需求。
一边是机器在进门店,一边是人还在被大量招走。两者并不冲突--进场的是任务,留下的是责任。
一、机器接得走"事",接不走"责"
先分清两件事:一件事能不能被完成,和这件事出了问题由谁担着。
排班表可以由程序算,夜班可以由设备值,账单可以由系统推——这些是"事";但这个月的工时有没有踩线、这位员工的合同到期要不要续、客人投诉到这个程度该谁出面——这些是"责"。责任要有具体落点,而程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人,它不会出庭,也不会赔偿。
这正是司法口径把二者分开的原因:前者是企业自己的经营决定,后者才是不可归责于企业的外部变动。拿前者去套后者的免责,法院不认。
一句话:企业买得到效率,买不走责任。责任还在原来那张办公桌上。
二、先想减人,是最容易踩雷的顺序
很多企业的路径是反的:先算能省几个人,再回头想剩下的活怎么分。反在哪?
第一,减人的动作常走在合规前面。解除理由一旦写成"系统替代了你的岗位",诉讼风险几乎是明牌;关于平台算法协商、新业态劳动者保障的文件还在层层加码。只拿系统压编制、不给员工留申辩的余地,争议只会越积越多。
第二,刀常常砍错地方。系统能把班排得很准,却算不出"这个员工家里出事,这个班要不要给他调";设备能一趟趟送物,却接不住"客人站在大堂发火,是先递水还是先道歉"。需要分寸感的部分被砍掉,流程快了,服务却薄了。
顺序应该倒过来:先分清楚哪些活给程序、哪些给设备、哪些必须留给人,再谈减多少人。
三、三个位置,任何系统都接不住
分工之后,人的位置反而更清楚。有三处必须留给人。
一是划边界。工时上限怎么定、夜班补贴按什么发、全职与弹性用工怎么搭配——规则得由人先写清楚,系统只照做和校验。
二是兜例外。程序标红"某员工连续夜班超标",设备回传"某个时段送物量突然翻倍",接下来是调班、临时加人,还是多派一台设备?算法可以摆出三套方案,落笔的必须是人。
三是担责任。这个人留不留、要不要再给一次机会、这起投诉谁出面——判断背后连着后果,系统能给建议,背不了后果。
这三处留住了,人才是被"增强",而不是被"绕过"。
四、屏幕里的活和空间里的活,各归各
具体怎么分?算薪、对考勤、查政策条款、提醒合同到期、核对报销、扫描用工风险。规则固定、频次高、错一次代价不小,交给程序全年无休地跑最划算。
发生在空间里的体力活——深夜送物、闭店后的清洁、夜间巡场、大堂迎宾、展会引导。这类活招人难、留人更难,交给设备按调度执行,不用排班,也不产生加班费。
举个夜班的例子。一家连锁酒店晚上 10 点后只留一人值守:设备负责送物和公区巡场,程序负责日结对账和次日排班草案,人只做两件事——处理客诉、应对突发。人手没变,值班却从"熬"变成了"守"。
这里有两个坑。一个是为热闹买单:大堂摆一台会打招呼的机器,三个月后在角落吃灰;该问的是它替下了多少工时、能不能按次计费。另一个是各跑各的:设备和程序各用一个后台,店长要在两边来回跳,效率还不如从前。入口要合一,指令一条链路走到底。
五、越自动,越要给"人"留一道闸
自动化程度越高,流程上越要留人工接口。
· 程序排出的班表,留一个"人工复核超时"的开关,超工时的班必须有人点头才能生效;
· 设备顶上的夜班,留一个"人工接管异常"的通道,客诉与突发第一时间转到人;
· 劳务外包、兼职、弹性用工和正式员工一起上场时,合同、工时、薪酬的口径由人先定底线,程序只负责校验与提示。
那几百个风险点的清单,不是写给程序看的,是留给签字的人当底稿的。程序可以报警,但报警之后,总得有人按下确认键。
结 语
技术名词每年都在换:去年是模型,今年是机器人即服务。但企业用工那三个老问题不会变——规则谁定,活谁干,出了事谁负责。
设备可以值很多个夜班,值不出店长和老顾客之间那点交情;程序可以算很多张表,算不出"这个人该不该留下"。
我们要做的,不是拿系统把人换掉,而是把人从流程里捞出来:重复的事交给程序,跑腿的事交给设备,判断与担责留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