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汽车创新设计迎新规 禁全隐藏门把手 行车禁用旋转座椅

2026-10-13 08:05:51
作者: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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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图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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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10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围绕虚拟操纵件、门把手、新型人机交互系统、大角度座椅等方面提出具体测试验证要求。截至目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一汽、岚图汽车(HK7489)等已明确表态,将积极响应并支持本次征求意见稿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新申报产品应按照《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测试验证。其中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883436)不少于1年,且包含从高寒—高温—高寒试验次序(“两冬一夏”),测试车辆应为多辆,完整覆盖整个验证周期(883436),且确保覆盖车辆所有关键配置。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验证应不低于30000公里。

健全安全事件事故记录与研判机制。汽车生产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或碰撞等安全事故时,应主动开展调查分析,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记录分析所需关键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在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交通事故调查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提供数据和技术协助。

根据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将安全风险评估前置,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对有关创新设计进行复杂工况、极端场景下的失效模式分析,充分识别潜在安全风险,评估不达标的创新设计,不得装车应用等。

具体要求包括,汽车应急逃生装置、应急制动装置、驱动系统电源切断装置等涉及安全的应急操纵件,应具备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采用门把手创新设计的产品,应充分验证车门把手在极端环境中的功能稳定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可操作性,具备机械冗余设计和手部操作空间,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

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座椅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采用升顶座舱结构的产品,应对升顶座舱结构开展防夹安全性、碰撞安全性、防风等评估验证,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升顶座舱功能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采用中控娱乐屏、大面积显示屏、复杂抬头显示的产品,还应评估信息呈现对驾驶安全的影响情况、极端环境场景下的功能可靠性情况,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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