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四措并举”开展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相关税费收入划转清算工作
按照财政部有关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划转有关要求。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四措并举”,全面完成2022年度宁夏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划转清算工作任务,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划转及时准确。
一是深入研究政策,夯实监管基础。系统梳理自2008年《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以来有关成品油税费改革文件8份,深入研究政策背景、政策演变过程、具体要求变化,掌握清算审核的要点和重点,理清清算公式的逻辑,确保清算审核口径准确标准一致。
二是加强情况摸底,打好清算基础。一是对接税务部门梳理宁夏全区成品油炼化企业分布,消费税及其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缴纳入库情况,掌握清算审核工作涉及炼化企业数量,相关税费规模。二是对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了解成品油消费税新增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划转流程及规则,梳理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相关税费划转情况,排查有无人为擅自划转相关收入风险事项。三是对接财政部门问需政策需求,具体经办人员是否熟悉清算政策、是否熟悉清算流程、是否熟悉清算方法,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政策培训辅导。
三是加强沟通配合,提升服务意识。为做好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划转工作,宁夏监管局向涉及炼化企业成品油消费税的当地财政部门印发了清算通知,对清算的时间范围、划转的公式以及报送的资料提出了详细要求。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点对点对基层财政经办人员进行数据归集、数据填报、结果校验等方面辅导,确保财政部门申请清算划转的数据准确。
四是细化数据审核,提升工作质效。根据各市、县的申请资料,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从税务部门的入库数据入手,分类计算炼化企业不同征收品目的成品油消费税,以此为基础确定应划转收入,并与实际划转收入、炼化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比对,初步审定调库金额。将初步审定的调库金额与国库数据校验比对,再次确定调库金额准确性。按照内控有关要求,在主管业务处建立复核机制,初审核完后交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复审、业务处长再审,分管局领导终审。确保审核结果无误,审核意见准确。
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宁夏监管局及时向地方有关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抄送人民银行,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完成收入划转,确保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划转清算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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