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850101)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850101)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推动风电(885641)、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850101)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562350)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850101)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年底,新能源发电(884150)装机规模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562350)总装机规模40%以上,超过煤电装机。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新能源(850101)大规模发展,新能源(850101)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562350)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亟需深化新能源(850101)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通知》提出,要建立支持新能源(850101)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上述负责人解释称,新能源发电(884150)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新能源(850101)实际可获得的收入可能大幅波动。建立新能源(001258)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让企业能够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从而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此次《通知》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进行分类施策。具体来看,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850101)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