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申报须知
01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02
申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需具备的条件
(一)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应符合国家对于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四)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是指软件企业从事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收入。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五)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六)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七)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03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需要填报的材料
请查询经培训的软件企业评估财务专项审计机构名单
(http://ht.tsia.com.cn/cms/website/tjrjhyxh/article.shtml?id=5722)。
04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复印,均为A4纸;
2、申请书封面注明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请书纸质版须加盖骑缝章;
3、初评企业提供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复评企业提供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进行胶装,其中至少一份申报材料需含有审计报告原件;
4、所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一经发现虚报、假报,取消申报评估的资格;
5、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
6、软件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7、软件企业评估费用为1500元,协会会员单位免费,费用与申报材料同时缴纳。
05
软件企业评估工作流程
第一步:准备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申报材料
点击下载“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准备材料”,按照“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申报须知”准备相应材料。
第二步:选择财务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任选一家符合条件的财务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http://ht.tsia.com.cn/cms/website/tjrjhyxh/article.shtml?id=5722)
第三步:胶装、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
将胶装、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
第四步:专家评审
协会每月汇总一批,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
第五步:结果公告,核发证书
通过评估的企业在协会网站双软公告板块以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rpg.csia.org.cn/)上进行公告,核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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