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定义及功能定位,并提出了虚拟电厂建设目标与要求。
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针对省级、地市级电力调节需要,培育不同特点的虚拟电厂主体,完善虚拟电厂发展体系。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
明确参与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虚拟电厂在满足《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及相应市场的准入要求后,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初期,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准入要求,并根据运行情况逐步优化。
文件还提出,健全参与电能量市场的机制,完善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机制,优化需求响应机制,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全环节标准体系。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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