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赋能老龄社会:从意定监护到财富传承的制度破局

2025-05-29 20:32:22 来源: 新京报

  5月28日,在第三届老龄产业发展论坛上,两场圆桌论坛深入探讨了银发经济背景下的金融创新模式。围绕“意定监护操作流程研究”和“传承规划职业能力团体标准研制”两大主题,来自信托、保险、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了精彩对话,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提供了专业视角和创新思路。

  破解“管钱管事”难题:意定监护的金融创新之路

  随着我国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空巢化,老年人监护问题日益凸显。2021年1月,《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意定监护制度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顾问黄志斌从信托行业角度阐述了意定监护的核心要点。他指出,意定监护人监护的对象主要是孤老、半失智、失能以及特殊群体,服务内容涵盖人身照护、医疗救援、财富管理、法律维权、身后事务等方面,归纳起来就是“管人跟管事、管人跟管钱”两个核心概念。

  黄志斌特别强调,管钱跟管事必须分离。如果这个人既管钱又管事,则有非常大的风险。如果这个意定监护人是自然人,而被监管的人是失智失能的老人,那么他们的关系就在暗箱当中,这时极易产生道德风险。

  黄志斌认为,信托在意定监护中不是补充角色,而是能够发挥独特作用。信托的独特性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破产隔离功能,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第二,契约精神,严格按信托合同履行;第三,具有金融属性,在资金管理方面优势明显;第四,经营连续性保障。通过信托文件约定,可以对用钱的监护人进行审核,形成相互制约的生态圈,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精算师管培则从保险行业角度分析了参与模式。管培表示,寿险行业与意定监护在内核上非常相似,都有被保险人、被监护人,保险人、监护人的对应关系,双方都遵循契约精神、客户至上和长期主义三大原则。

  管培详细介绍了保险产品的具体应用。比如,养老年金可以为客户退休后提供稳定现金流;健康险在医疗决策权方面提供保障;长期护理险为失能状态人群提供专业护理费用;保单贷款功能可以快速解决突发事件的资金需求。

  而保险行业具有人力资源优势。管培表示,保险业经过近年来的大浪淘沙,现在大概还有200万余从业人员,能剩下来的人群专业素质相对较硬,具备金融、法律、医疗等综合知识,可以成为推广意定监护制度的重要力量。

  国家乡村振兴局(原国务院扶贫办)原巡视员任铁民从政府角度关注了农村老年人的监护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农村人口有4.65亿人。而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3.81%。任铁民表示,这部分人群的监护问题具有人口数量巨大、地域分布广泛分散、社会影响重大等特点。

  任铁民分析了农村老年人监护问题的成因,首先是“弱”,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其次是“散”,地域分布分散且碎片化严重;最后是“变”,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多重变化。

  针对这些问题,任铁民提出了四个解决思路,即整合立法和制度细化,但要避免制定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解决三个利益相关方(被监护人、村集体、政府)的职责机制问题,特别要关注农村老人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通过公益信托等形式实现资产集中;建立监督和治理机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利用信息技术和城镇化趋势降低服务成本。

  任铁民还表示,农村老人的监护不应和富人的服务模式一样,而应该实行那种团体或者群体的服务,这样一对多的服务,能大幅度降低信托业和意定监护的成本。

  人在钱没VS钱在人没:财富传承规划标准化破局之道

  根据预测,我国老龄人口将以每年2000万的数字增长,老年人对财产规划、管理、传承提出了更高需求。第二场圆桌论坛围绕“传承规划职业能力团体标准研制”展开,探讨了职业新技能如何应对老龄化需求。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驻纽约原总代表车耳从三个维度阐述了传承规划职业标准的重要意义。这是“水到渠成的事儿”,因为改革开放40年创造了大量财富,而创造财富的人已经老了,加上独生子女政策,使得财富传承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车耳表示,如果不做财富传承规划会“伤及自己的个人利益”。他形象地说,社会上通俗的说法,人还在,钱没了。或者说钱还在,人没了。无论哪一种都不是理想的选择。因此我们也要倡导提前设立遗嘱,即在年轻时而不是年老时设立。

  从社会角度看,车耳认为传承规划是“利国利民的事儿”。通过提前做好规划,可以实现差异化的财富分配,避免简单的平均分配,同时减少家庭纠纷和社会成本,让老百姓更安心。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联席总经理杨海辉则从信托公司角度分析了传承规划的服务体系。他指出,老年财富的服务现状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拥有一定财富,但面对复杂的金融市场和各种风险,如何管理好财富成为重要课题。

  杨海辉介绍了传承规划服务的核心模式:在完成资产析产、财产确权后,通过设立信托架构形成对财富的保护,然后投资金融产品实现特定目标。这样既可以在家庭层面实现财富的代际传承,也可以在社会层面把改革开放的成果传承到下一代。

  杨海辉认为,信托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信任关系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制度的核心是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可以说,信托机制就像一个坚固的城堡,将我们的财富紧紧守护在其中,无论外面风云变幻,都能岿然不动。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鲲则从法律角度分析了传承规划的制度基础。他指出,《民法典》为老年相关传承的法律活动提供了完整的法理依据。目前我国财富传承有三类法律工具: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

  张鲲表示,《民法典》在遗嘱方面的重要改进,取消了公证遗嘱的绝对地位,增加了录音、录像遗嘱等多种形式。他特别提到了后位继承遗嘱的新趋势:很多人立遗嘱的时候是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但是配偶先继承的时候,配偶只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权。这种安排既能照顾有特殊需要子女的经济利益,又能满足配偶的精神需求。

  在张鲲看来,《民法典》并没有禁止后位继承遗嘱方式,立法机关从现实考虑,正常情况下会通过司法解释予以确认。遗赠抚养协议又与意定监护相关,因此中国的法律市场对老年传承规划领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他希望更多的律师和法律从业者能够投身到这一细分法律服务领域,真正创设一些具有公益性或实际社会价值的法律服务产品,为老年人服务,切实满足老年财富传承规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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