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下降,去年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4.5万余件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4.5万余件,审结21.9万余件。受理量、审结量均连续三年下降。
2021年-2024年受理案件数量图。图源《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
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最高法表示,这一年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8万余件,审结近2.6万件。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6.7万件,审结15.1万余件。
发挥行政审判功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5万件,审结4.2万余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4822件,审结4168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审案件346件,审结246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共计96亿元,同比增长87.5%。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审结污染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4900余件。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审结非法采矿、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地矿等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6.04万件。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审结滥伐林木、生态破坏、渔业等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2.6万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健全国家生态安全法治体系,审结破坏自然保护地、放射性污染、土地等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2.3万件。
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国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424个,增设合肥环境资源法庭,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1.6万余人,1700余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各地法院结合辖区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区整体保护需要,优化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协同,联合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个,提升系统保护水平。
完善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研究起草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矿产资源纠纷等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会签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意见,为审判提供政策指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和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为立法工作提供司法实践支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跨域移交执行、碳汇认购、动物野化放归、人工鱼巢建设等修复执行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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