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能“补”而未“去”!看似优化,实则难解去产能困局
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执行《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以来,在推动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之下,水泥行业掀起了一股补齐差额产能的浪潮,业内称之为补充产能。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近60条生产线公布了相关方案。在这些方案中,按《置换实施办法》规定,分别以2:1、1.5:1、1:1的置换比例关停了相应产能,看似在为行业产能结构优化做努力,但实际上,补充产能对于行业去产能的大计,收效并不显著。
为何要补充产能,从当前行业情况来看,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部分生产线涉嫌批小建大。或有意报低产能规模建大窑,或在历史上项目立项时,为获取审批方便,报批时压低产能规模。或以超产为主要目的,以(不扩产)技术改造的项目;
2、合规生产线经过技术改造后,实际产能得到了提升,生产能力需要合法化;
3、随着技术管理的娴熟,生产能力得到提升,有了超产空间。利用错峰生产,违规超产,导致实际产能与(核准)备案产能偏差较大,这部分超产能力需要合法化。
笔者认为,在这几种情况中,因技术改造而致使合规生产线实际产能提升的情形,补充产能尚属合理,毕竟技术进步推动产能提升,是行业发展的正常现象。
但批小建大以及以超产为主要目的进行改造的情况,无疑属于违规行为。而有超产空间生产线利用错峰生产使劲超产也属违规。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大大加剧了行业原已产能严重过剩程度。
对于违规产能本就应从一开始就依法依规进行的管控,而不应在企业享受了多年违规“红利”之后,仅以补充产能“扶正”方式来草草了事,显然对遵纪守法企业不公。在完成补充产能后,如何对企业此前的违规行为有所惩戒,同样值得行业监管部门着重思考。
从诸多补充产能置换方案中可以发现,“非主流”生产线频繁现身于项目公告。例如,4000t/d提升至5250t/d,4500t/d提升至5333t/d等情况屡见不鲜。且还存在同样的窑径,产能规模相差有点大的怪象,这不禁让人起疑,这些产能的补充是否合理,是否真的达到了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的初衷,还是仅仅是一种先补多少算多少随意为之的行为?
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的生产线在成本控制、能效、生产效率等方面往往具备更强的竞争力。不过在“补充产能”的前提下,将那些违规生产线通过扩大产能规模合法化,究竟对去产能成果,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又有多大益处呢?
在上月召开的中国水泥协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高登榜会长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水泥产能过剩矛盾愈加严重,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仍未改观。对新一届理事会今后的工作提了六点建议中第一条是,要继续抓住“去产能、稳预期、增效益”这条主线开展工作,积极开展研究想对策,向政府部门要政策,形成政策推动,市场引导促进落后、过剩产能退出市场,稳定需求预期,增强行业效益。新当选会长周育先在阐述将要开展的三项工作中,第一项中就包括有,团结引领行业,强化对需求不可逆下行趋势的共识,坚持近期去产量与远期去产能相结合的要求。
在当前产能严重过剩与市场需求严重不足的双重巨大压力下,水泥行业去产能的任务异常艰巨。行业真正需要的,是果断采取措施实现真金白银去产能,真刀真枪解决产能过剩这一沉疴。否则,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将愈发难以扭转,更不要说形成市场良性竞争生态了,最终损害的将是整个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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