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售卖清华河水北大湖水 律师称涉嫌违反多部法律 购买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2025-06-12 07:44:13 来源: 湖北日报

  网上售卖的清华河水网络截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

  6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某线上二手交易平台发现,有商家公开售卖清华大学校河河水。类似情况并非首次出现,某线上二手平台曾出现过售卖北京大学未名湖湖水,此类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质疑: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平台如何审核商品上架?就此,6月11日,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专家。法律界人士指出,该行为可能涉嫌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

  涉嫌侵犯学校权益,或面临刑事追责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熊真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对校内水域享有管理权。商家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并售卖校园水体,可能侵犯学校对公共资源的财产权和管理权,学校可依法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熊真平律师进一步分析,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如声称湖水具有“激发智慧”“延年益寿”等功效,可能构成对学校名誉权的侵害。若擅自使用清华、北大校徽等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此外,若非法取水销售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且获利巨大,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商家还需依法纳税,否则将面临税务机关追责。

  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雪指出,商家宣称产品具有特殊功效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依据《广告法》,虚假宣传可面临广告费用五倍至二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该行为涉嫌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金额为五百元。

  赵雪建议,消费者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时需保留交易记录、产品包装、广告截图等证据。

  商家面临行政违法风险,或面临多重处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谭冰霖教授分析认为,此类行为涉嫌违反多部法律: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的规定,可处2万元至10万元罚款;二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擅自使用名称混淆的规定,最高可处25万元罚款;三是违反《广告法》禁止发布虚构商品功能、性能的虚假广告之规定,可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谭冰霖强调,商家应规范产品经营和商业宣传行为,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对于此类现象背后的动因,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商家做生意,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表现自己的销售能力。于消费者而言,只有少数人相信卖家的鬼话,大多数人还是出于猎奇和好玩参与到交易中来。这样的行为,当然是存在虚假宣传的,但这个虚假宣传比较难处理的一点,是基于大多数成年人的常识判断,但他同时指出,基于常识判断不能免除商家的虚假宣传责任,监管部门应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关于平台责任,熊真平律师指出,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将面临责令改正及罚款,罚款数额依平台规模及情节轻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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