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旅游”瞄准“银发族” 警惕集资骗局
□董林杨本报记者胡杨
“闺女,我投资了一个理财项目,钱咋一直没收到,都过去大半年了。你快帮我看看。”刘先生心急如焚地给女儿打电话。原来,刘先生投资了江苏山禾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旅游路线理财项目,说是投资金额1万元起,6个月内返利,年化收益达18%-30%,高于市场投资回报率。
“爸,快报警,哪有这么好的事,既能游山玩水,还能投资生财。”女儿的一番劝导点醒了刘先生。
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免费旅游的旗号,将非法集资套路翻新,极易造成投资人财产损失。
盯准“银发族”
事实上,免费旅游是假,非法集资是真。
2022年8月,何某、骆某成立江苏山禾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在老年人聚集地派发传单、名片,打着免费旅游的幌子,吸引老年人参与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
随后,2023年7月,何某又成立了无锡大江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但“新瓶装旧酒”——这次,他打出乡村游的幌子,兜售所谓山桐子种植投资项目,“1万起投,认购期限为6个月、9个月和1年,到期后客户可获得20%-40%的高额返利”。
据了解,何某、骆某等人披着“国际旅行社”的合法外衣,在2022年到2023年间,用免费旅游、高额返利做诱饵,吸收426名投资人资金共计35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共计2300余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林肯汽车1辆、现金18.64万元,被告人何某退出违法所得300万元。据无锡市委金融办(市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3月,为掩饰、隐瞒非法集资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何某使用非法吸收资金支付购买林肯汽车的首付款、车贷,购车后以车辆登记在其母亲名下的方式,将非法吸收的资金予以转移、转换,所购车辆归何某使用。
令刘先生欣慰的是,2024年12月31日,正义的法槌落下。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骆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何某、骆某违法所得,连同扣押的钱款,按照比例发还给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何某、骆某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继续退赔。
拆解非法集资层层套路
在得知自己被骗后,刘先生后悔不已。为何“免费旅游”骗局能屡屡得手?这是因为该投资“旅游路线”项目具有隐秘性强、迷惑性大等特点,暗藏三层套路,极易引发老年人上当受骗。
第一层套路是披着旅游公司合法外衣、迷惑性大。在工商注册环节,犯罪团伙便刻意规避金融、投资咨询、管理等注册范围,选择成立旅游公司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容易逃避监管机构的监管。犯罪手法隐蔽程度远超传统非法集资。
同时,这类团伙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一旦被客户大量投诉或者被执法机关约谈提醒,即关停公司、更换地点,新注册旅游公司继续沿用既有模式开展集资活动。
第二层套路是免费噱头下的温柔陷阱。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缺乏金融知识、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特点,不法分子常用“高收益、高回报”吸引老年人投资。“涉案旅游公司不具备吸收公共存款的资质,抓住老年人有较大旅游意愿的心理,以免费旅游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并借机给老年人‘洗脑’,推广所谓带投资性质的旅游线路,承诺除享受旅游服务外,还可以获得年化高额回报。”无锡市委金融办(市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第三层套路是作案模式呈现跨地区性快速复制、裂变,呈现出“病毒式”扩散能力。涉案团伙以“总部+分支机构”的模式,快速扩大作案区域空间。从业人员存在同行业内部串联,在多个公司兼职担任业务员情形。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人员复制此类犯罪模式进而裂变,如部分犯罪团伙先在其他同类团伙中从事相同业务,熟悉之后另立门户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对此,对于老年朋友及其家人,请务必谨记:坚信“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对超常优惠保持戒心;拒绝任何在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所谓“理财投资”的邀请;面对高收益承诺,多与子女或信任的第三方沟通核实;参与旅游项目时,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坚决拒绝任何捆绑“投资”的旅游产品。
(本文案例由无锡市委金融办、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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