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新标出台!企业如何顺应绿色发展趋势
紧跟气候标准完善信息披露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解读
中国会计报记者翟梓琪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支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需求,构建符合国情、基本完善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明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目标。
受访专家一致表示,《建设方案》不仅是政策层面的战略部署,更将引发企业财务与会计领域的深刻变革,成为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引擎。
构建战略新蓝图
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推出《建设方案》旨在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水平。
“《建设方案》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具有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周煜皓表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强化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支撑作用。这既是健全我国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工具,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集中体现,更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实施路径之一。
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国际会计系副主任周畅看来,《建设方案》的核心价值在于以标准输出推动规则参与,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标准空白,增强国际对标能力。我国虽已建立部分企业层面的碳核算标准,但价值链(范围三)、产品碳足迹等关键维度仍缺失。《建设方案》首次明确构建涵盖“基础能力(核算/监测)—减缓(排放标准/技术)—适应(风险评估)”的三级标准框架,其完整性可与国际主流的GHG Protocol等体系对标。
二是推动标准本土化与国际化双轨并行。《建设方案》强调“接轨国际”与“符合国情”的协同。在方法论上,借鉴温室气体国际标准的组织边界划分原则,提升国际可比性;在内容上,纳入“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等中国特色议题。这种策略既能规避西方标准“水土不服”问题,又能通过参与ISO等国际组织标准制定,输出中国实践。
三是为全球发展中国家提供替代性标准选项。当前国际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多由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常因数据基础薄弱难以适用。《建设方案》提出的“急用先行、逐步完善”原则,以及允许采用排放因子估算等灵活性措施,可为新兴市场提供低成本的技术路径,吸引全球发展中国家形成标准同盟,稀释欧美单边影响力。
企业责任新维度
《建设方案》的实施将企业气候责任从“自愿倡导”推向“规范治理”。
周畅认为,首先,能够将责任边界从生产端扩展至全产业链。传统碳管理聚焦企业自身排放,而《建设方案》要求覆盖上游供应链与下游产品使用环节,倒逼企业建立碳足迹追溯体系。
其次,能够促进气候风险管理从模糊定性走向量化合规。企业应依据《建设方案》标准开展气候情景分析,披露转型风险(如碳价上升对成本的影响)与物理风险(例如极端天气对资产的破坏),并将气候目标纳入高管薪酬考核。这种硬约束将促使企业将气候因素真正融入战略决策。
最后,能够形成“标准—金融”正向激励循环。气候投融资试点表明,标准化是吸引绿色资金的前提。周畅举例道,上海浦东新区构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标准”,使清洁能源项目获得低成本融资。
“《建设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打通‘碳数据—信贷评级—融资成本’的关联通道,让履行气候责任的企业获得市场回报。”他说。
周煜皓则认为,《建设方案》通过“刚性约束+柔性激励”的“组合拳”,将应对气候变化推向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核心战略管理层级,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要制定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和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技术导则。明确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等相关标准,优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这为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基本遵循和技术规范,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以标准打造引领力,引导企业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践行社会责任。
同时,《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温室气体全领域减排标准,呈现明显的产业链供应链思维。这有助于通过供应链责任穿透机制,促使上下游企业群策群力,共同打造气候变化应对的命运共同体,倒逼供应链企业通过合同条款和合作方式优化,提升社会责任履行的协同能力和水平。
另一方面,《建设方案》能够充分发挥激励性政策的引导作用,助力企业打造绿色增长新引擎。其中明确要求,要多渠道强化工作保障,有效推进标准实施。可以预见,未来一系列配套激励政策将不断推出。企业通过履行气候变化领域的社会责任,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进而将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竞争优势延伸至融资成本、税收抵免和政府采购等维度和环节。
机遇与挑战并存
《建设方案》的实施将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战略机遇方面,周煜皓认为,我国企业依托《建设方案》,将在国际竞争中逐步实现从规则适应者向标准输出者转变。
首先,我国企业将会获得绿色融资的成本优势。企业通过构建完善的气候应对体系,ESG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都能够得到有效提升和保障,从源头上塑造良好的可持续投融资生态,利用好海外资本市场,降低企业境外融资成本。
其次,能有效提高我国企业出口壁垒破解能力。例如,我国企业通过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的落地执行,可以有效应对欧盟的碳边境税,通过降低合规成本,有效规避贸易壁垒。
再其次,强化技术标准捆绑输出能力,尤其是在开拓新兴市场方面,通过“技术+标准”捆绑模式,既开拓产品市场,又输出气候应对领域的中国标准,打造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双重竞争力。
然而,我国企业面临的现实挑战不容忽视。周煜皓表示,一是ESG信息成本的增加。在企业层面实施和执行相关标准,必然引发信息成本的增加,包括相关信息系统的改造,信息的捕捉、加工和处理,信息披露以及鉴证成本都会增加。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好全流程的信息系统,强化大数据思维,打造上下游气候应对和碳数据信息共享平台,降低相关成本。
二是国际标准的博弈。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就不得不面对多市场多国别差异化标准的博弈和应对,合规成本必然不断上升。企业应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输出中国标准,实现合规成本可控。
三是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的挑战。尤其是我国企业在利用绿色金融工具和海外资本市场时,需要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在不断提升气候应对能力的同时,有效应对汇率、利率、信用风险等风险,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建议企业紧跟《建设方案》步伐,积极变革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方式,在助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的同时,为自身赢得绿色发展先机。”周畅说。
来源:《中国会计报》6月13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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