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药企涉商业贿赂被通报
极目新闻记者 柴荆
6月18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对2024年第一、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信用评级处置,并通知25家企业领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函》。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公告中涉及的企业包括合肥爱维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助祐医疗器械销售中心、贵州益佰制药(600594)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迈斯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莱凯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扬州市惠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等25家。
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如果对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就会被判定为“失信”。若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将面临涉案产品挂网及配送资格取消;而“特别严重失信”企业则会被取消所有产品挂网及配送资格。
不过,本次公告并未透露各家企业具体的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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