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
记者6月26日获悉,为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中办、国办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意见》强调,要全力保障江河安澜。在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方面,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科学确定不同江河流域防洪减灾思路举措,统筹处理好洪水蓄、滞、泄、排关系,优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布局,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坚持流域和区域相协同、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统筹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增强应对极端暴雨洪水的韧性。
同时,要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加快推进西南地区水电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小水电站绿色改造提升,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巩固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珠江、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南段等航运主通道功能,有序推进内河航运发展。
在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方面,《意见》强调,强化江河流域生态功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立足整体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大江大河大湖为重点,统筹江河源头至河口、水域和陆域的全域保护,形成以江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为骨架,以湖泊、水库、湿地等为节点的江河生态保护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基础。
围绕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意见》表示,要坚持一河一策,北方地区以解决河流断流、湖泊萎缩为重点,实现还水于河;南方地区以改善水动力条件为重点,实现水清河畅。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开展华北地区主要河湖生态补水,保障永定河、京杭大运河水流全线贯通,巩固西北地区内陆河生态治理成果,实施西辽河生态水量调度和综合治理。加强重要湖泊生态治理,改善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的江湖关系。实施地下水保护治理行动,推进华北等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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