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高煤电、气电容量电价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南方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5】1254号),决定适当提高广东省煤电、气电机组容量电价。
文件提到,煤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165元(含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燃气机组按照机组类型分级:
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配套气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165元;
9E及以上的其他常规机组调整为每年每千瓦264元;
6F及以下的其他常规机组调整为每年每千瓦330元;
对于纳入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气电机组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396元。
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今后新投产的煤电、气电机组按此规定执行,其他事项仍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3)1990号)。如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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