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如何激活全国碳市场“一池春水”
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世界发展的主旋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在“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方面,对金融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国碳市场建设成果显著。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看,截至2025年8月2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8亿吨,总成交额达474.1亿元,价格“指挥棒”作用逐步显现;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096家,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这些数据表明,碳市场在推动减排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功能正持续增强。
随着碳市场不断成熟,以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碳资产为核心的金融活动日益活跃。碳金融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是在碳市场形成价格发现机制的基础上,将碳资产金融化,使其具备融资、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功能,从而服务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作为全国碳市场深化发展的重要支撑,碳金融产品和工具正不断丰富与完善,目前已形成包括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碳债券、碳资产回购等融资类工具,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等交易类工具,以及碳保险、碳基金等支持类工具在内的多元产品体系。这些金融工具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履约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和透明度,还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投资与碳交易的良性循环。
在政策支持层面,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专门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给予碳减排项目更加优惠的资金支持。该工具设立3年多来,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向低碳轨道转型。
不少金融机构也积极投身碳金融产品创新实践,涌现出一批特色实践。例如,九江银行聚焦林业碳汇领域,发放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收益权为质押的300万元绿色贷款,将生态资源转化为企业可抵押的“生态资产”;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创新探索海洋碳汇价值实现路径,成功落地以海洋碳汇远期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有效盘活了企业手中的“蓝色资产”。
为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中的助推作用,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协同发力:
产品与服务创新是提升碳市场深度的核心抓手。《意见》要求“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碳金融产品创新指明了方向。应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不同主体需求,开发更丰富的碳金融衍生品和服务模式,如碳信托、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持续提升碳市场的流动性。
扩大多元主体参与是提升碳市场流动性的基础工程。《意见》明确提出“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为市场主体扩容提供了政策依据。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碳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元主体参与碳市场,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并增强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加强交易监督管理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意见》强调要“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操纵市场等行为”,为监管提供了明确指引。应进一步健全碳市场风险监测与防控机制,防范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推进碳金融业务审慎合规开展,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碳市场效率的技术支撑。应进一步完善交易所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建设统一的碳资产评估与信用评级体系,为碳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坚实基础。利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碳资产核算、交易与监管效率,构建可信、高效、透明的碳金融基础设施。
碳金融不仅是碳市场深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更是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力量。碳金融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策的有力支持、机构的持续创新、企业的主动参与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投入,多方形成合力。展望未来,在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下,随着碳金融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与成熟,全国碳市场将迎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澎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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