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00MW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工程监督检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意见

2025-09-05 19:00:40 来源: 广东省能源协会

  为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大纲》是我国首部针对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的质量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功率100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其他类型和规模的储能项目可参照执行。

  《大纲》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两大板块,覆盖从开工前到交付使用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督节点。

  通用部分包括5个关键节点:

  1.首次监督检查

  2.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3.主厂房(变电站)主要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4.厂用电(变电站)受电前监督检查

  5.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专用部分按技术路线分为两类: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电池预制舱吊装前”和“储能单元启动前”两个核心节点;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置“地下储气库投用前”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两个必检节点,并针对大型项目增设盐穴排卤前、洞室衬砌前、压缩机扣盖前等专项检查。

  《大纲》明确强调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兼顾实体质量抽查和检测验证。

  《大纲》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整改,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

  本《大纲》适用于电源侧和电网侧的新型储能电站,覆盖电化学储能与压缩空气储能两大类,自2025年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国家能源局编制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chch@ne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45。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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