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段送货无人机“空中交规”来了
扬子晚报讯(记者徐昇)今后,在长江南京段穿梭往来、为船舶配送物资的无人机,必须遵守专门的“空中交规”了。9月26日,南京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首部水上低空物流领域的通航安全规范性文件——《长江南京段低空物流配送作业通航安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并实施,不仅填补了国内水上低空物流安全管理空白,更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水上低空经济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提供了“南京样板”。
《指引》为低空物流划出了清晰的安全边界。首先明确适用范围:聚焦长江南京段通航水域上方50米空域内的低空物流配送作业。其次厘清安全责任主体,从事低空物流配送的企业是安全责任主体,海事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同时为市场设立准入门槛,要求企业有资质、无人机需具备自主导航和主动避障等功能且购买保险、操控员需持证并熟悉航道知识。《指引》划定禁飞“红线”:明确禁止在桥区水域、危化品码头和锚地、干支交汇水域、架空电缆等风险区域开展作业;企业需设置电子围栏,在地面控制站标定禁飞区,从空间上规避高风险场景。同时,设定飞行条件“底线”,如:夜间、6级以上大风、能见度低于1000米等恶劣条件,以及船流高峰、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期间,原则上不得作业;禁止为危化品船、客渡船、国际航行船等特殊船舶配送,禁止配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违禁品,从场景上排除高风险行为。
“以前没有规范指引,水上低空物流既怕影响通航安全,又担心自身运营不稳定,发展容易‘放不开手脚’。”江苏长江汇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葛加山坦言,《指引》实施后,企业运营风险显著降低,作业得以实现常态化,真正做到“飞得更安心”;更重要的是,船民无需靠岸、无需停船,就能像在陆地上一样收到外卖,生活便利性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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