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增设处罚条款
油气管网设施连接油气上下游,是油气领域典型的自然垄断环节,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是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步入深水区后,在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规章,《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既落实了能源法中‘完善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平接入和使用’的要求,也强化了监管执法力度,增设了相应的罚则条款,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
上述负责人介绍了《办法》的重点内容:
一是新增用户注册和服务受理等条款。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用户注册具体办法、服务受理的条件程序、容量服务分配实施细则,提出鼓励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等便捷化方式受理服务。进一步优化油气管网设施分散受理回复时限,提升公平开放服务水平。
二是新增公平开放罚则条款。与能源法中公平开放罚则充分衔接,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违反规定的9种情形,并根据不同违规情形设置相应的处罚标准,便于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一线执法。同时,为防止部分用户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明确用户违反规定的5种情形,保障油气市场秩序稳定有序。
三是修改信息公开条款。按照信息类别,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公开。对于公平开放制度、用户注册条件和程序等基础信息,相关企业应当对社会公众主动披露;对于剩余能力、运行情况等敏感信息,相关企业应当对已注册用户披露,兼顾设施信息安全和用户需求。
油气管网是油气运输的“交通网络”,能否公平开放,不仅关系到油气产品流通效率,也关系到民生保障、能源安全、经济运行效率。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的建章立制工作,始于2014年发布的试行监管办法,经过5年试行后,于2019年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实施。近年来,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19年12月国家管网集团成立以来,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改革思路指引下,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油气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经营主体对公平开放诉求与日俱增。
“《办法》实现了从原规范性文件到部门规章的层级跃升,这一制度性突破具有重要法治意义。”中国工程院院士马永生说,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管网资源滥用、市场恶性竞争等问题,为油气市场构建起“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办法》直面当前监管的难点、堵点、痛点,聚焦公平开放制度健全、设施服务完善、保障合同签订、规范信息公开与报送等问题,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赋予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手段。”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维和表示,《办法》进一步规范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和油气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办法》落地实施情况,结合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实践,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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