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量”变“留量”:如何杜绝低价游乱象?
10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下称“文旅部”)公布了新一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此次公布案例共16宗,不少案例指向了旅行社低价恶性竞争、强制消费等问题。
其中,青岛某旅行社导游那句“穷就在家里不要出来”的刺耳言论,不仅羞辱了游客,更让行业长期存在的畸形生态一览无余。尽管涉事企业与个人均已受到“吊销执照”等顶格处罚,但舆论的忧虑并未消散。
从江西导游扬言“钱不花掉留着变纸钱”到内蒙古导游以中止行程威胁游客消费,我们又该如何杜绝这一系列的不良现象?
屡禁不止的低价游乱象
2024年8月,一则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歧视游客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该导游称:“如果你穷,你在家里不要出来,出来就是你的错。”对此,涉事旅行社表示已在处理此事;青岛市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报,市南区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7月,该旅行社就被青岛文旅局通报,显示其在7月上半月被投诉19件,主要问题集中在旅游团组的宣传行程与实际行程不符、不履行合同约定或退团、退定金等方面的纠纷。
类似导游侮辱游客的现象并非个案,在本次通报的16宗案例中,有7宗直接指向"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制购物问题。涉事旅行社以明显低于成本的团费招揽客源,其盈利完全依赖后续购物回扣。
这些强迫购物行为往往伴随着极端恶劣的手段。例如内蒙古通程国际旅行社以"零团费"接待游客后,竟公然要求每辆车30名游客的消费额必须达到3万元,并以中止行程相威胁;江西龙奥国际旅行社则安排无证导游,不仅发表不当言论,还阻止未购物游客离开购物店,严重侵害游客权益。
“低价”诱饵下,畸形链条浮出水面
要理解导游为何会口出狂言,就必须剖析其背后的利益逻辑。
“不合理低价游”从来不是给游客的福利,而是一套精心设计的商业陷阱。这条畸形链条的运作模式相当清晰,旅行社以明显低于成本的团费作为“诱饵”招揽客源,其真正的盈利点完全依赖于购物回扣。于是,整个旅游服务的本质发生了异化。导游的核心职责从服务讲解变成了销售导购,旅游行程从观光体验变成了购物赶场。
在这样不良运营的背景下,游客不再是需要服务的对象,而是被视为“待宰的羔羊”。当导游的收入与游客的消费额直接挂钩时,服务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就被异化为猎手与猎物的关系。通过这种扭曲的利益驱动,出现的种种不文明言行也就不足为奇。
这条链条之所以能持续运转,在于它巧妙地利用了市场的“信息差”。普通消费者很难精准核算一次远途旅行的真实成本,价格自然成为最直观的选择标准。不法商家正是钻了这个空子,用“物美价廉”的华丽外衣,包裹起“购物为主、旅游为辅”的实质。
从“青岛行动”看整治新思路
面对这一顽疾,传统的处罚手段虽能惩前,却未必能毖后。为何“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究其根源,在于违法成本与收益的失衡,以及治理手段的单一性。
首先要重拳整治树立法律权威。青岛案例的处理展现了这方面的决心。青岛市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仅对涉事旅行社作出“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顶格处罚,更对导游、计调等直接责任人一并追责。这种“连根拔起”式的执法,向市场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在此基础上,需要构建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筑牢监管防线。旅游市场的规范绝非一蹴而就,除了及时、公正地打击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建立预防性监管体系,包括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不合理低价”产品进行智能识别和预警;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完善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保障游客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而最终还是要着眼于行业转型。光靠打击无法根治痼疾,必须着力改变基层从业者“宰客、挣快钱”的盈利模式。要引导企业树立“以客为先、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将发展重心从价格战转向品质战。鼓励旅行社开发特色化、个性化旅游产品,让诚信经营者获得市场回报;加强导游职业培训和权益保障,使其收入与服务品质挂钩而非购物回扣。只有当游客能够舒心、开心地完成旅程,旅游业才能真正实现从“流量”到“留量”的转型升级。
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