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纯属虚构,扬州一家培训机构被罚8000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扬市监记者顾潇)在线上平台销售课程时,标示着数百元的“原价”竟从未有过成交记录,实际的低价才是常态。近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利用虚假划线价诱骗消费者交易的价格违法案件,涉事培训机构被依法处以警告并罚款8000元。
近日,扬州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外语培训机构在某网络平台开设的店铺中,上架了15类课程服务,并对外销售。课程页面标示了划线比较价格,例如“线下EJU留考体验课9.9599(599被用线划掉)”“艺术留学规划1.12199(2199被用线划掉)”等,但都没有标明划线价的详细信息,现场也没有发现相关课程的价格公示表。
经调查,该机构作为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店铺展示多款课程时,在销售价格旁标注了划线比较价。执法人员依法调取该机构设置划线价前的销售记录,发现没有相应课程以划线比较价成交的情况,实际成交价远低于所标示的划线价。
执法人员表示,这家培训机构在提供教育咨询服务过程中进行价格比较,但所标示的被比较价格(划线价)之前并没有实际成交记录,该行为不符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所指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鉴于该机构属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整改,涉案课程销量较少且均已明码标价,课程内容主要为体验课,目的在于展示门店服务,同时该机构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符合《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相关从轻减轻情节,经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量,决定对该机构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000元的减轻处罚。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服务时,应注意查看机构是否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计费单位等信息,避免在公示标准外被收取费用。同时,应增强价格防范意识,仔细辨别价格标示,做到货比三家、理性选择,警惕各类虚假优惠折扣诱骗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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