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专家:尽快加严标准限值并分区域推进达标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张璐)10月24日,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在北京举办2025中国蓝天观察论坛,现场发布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团队共同完成的最新成果《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研究系列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可将25微克/立方米作为PM2.5年均浓度标准限值的参考目标。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于2012年修订发布、2016年全面实施。其中PM2.5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是35微克/立方米,对应了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的第一阶段过渡期目标,也就是最初级目标。

  自2020年以来,全国整体PM2.5年均浓度连续五年达标,PM2.5达标城市比例突破七成,现行标准限值对已达标城市的引领作用明显减弱。此外,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21年发布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将PM2.5年均浓度指导值由10微克/立方米收紧至5微克/立方米。

  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并表示,修订将综合考虑我国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设定标准限值。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表示,我国现行标准在过去十余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进程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标准也需要升级。“基于当前空气质量与减排措施,我们开展了一些情景研究,将25微克/立方米作为新的空气质量标准限值的参考目标,可以实现更大健康效益与持续改善的引领作用。”记者注意到,今年2025年前三季度,北京市PM2.5浓度为24.9微克/立方米。

  贺克斌说,25微克/立方米既是“美丽中国”建设提出的2035年目标,也是WHO第二阶段过渡目标。基于这个目标情景,研究团队也研究了“分阶段、分区域”的达标路径——充分发掘各部门结构调整和能效提升减排潜力,与末端治理协同发力,到2030年全国339个城市和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平均值可率先达到目标限值;进一步加大电力、工业与交通等部门的结构性调整和能效提升力度,充分挖掘结构性措施的减排潜力,到203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的浓度平均值也有望低于目标限值,最终形成“先进地区先行、重点区域攻坚、全国梯次推进”的总体格局。

  在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世秋看来,尽早发布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具有更显著的净效益。她认为,由于各部门污染减排支出的增加及生产性投入的挤出,更严格的标准短期内难免会对经济产生一定压力。但标准加严可驱动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型,而且实施的经济成本增幅显著低于健康效益,最终必将助力实现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2月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在实施情况评估、人体健康影响和标准限值修订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修订将合理设定标准限值,既不盲目跟风国际最严水平,也不一味追求改善速度,更不会搞大气污染治理“休克疗法”,“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蹄疾步稳,让地方跳一跳够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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