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空气污染治理展望:PM2.5标准限值将提级,降碳带动减污格局有望形成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刘诗萌

  华夏时报记者刘诗萌北京报道

  2013年,中国发布首个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的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大气十条”。如今12年过去了,第三个“大气十条”即将收官。站在“十五五”规划的起点,新一轮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如何展开?

  “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标准也需要升级。基于当前空气质量与减排措施,我们开展了一些情景研究,将25微克/立方米作为新的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作为一个参考目标,可以实现更大健康效益与持续改善的引领作用。”日前,在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举办的2025中国蓝天观察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向包括《华夏时报》记者在内的媒体表示。

  2012年,PM2.5首次被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其浓度限值被设置为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数据显示,自2020年以来,全国整体PM2.5年均浓度连续五年达标,PM2.5达标城市比例突破七成。随着大气治理进入深水区,修订PM2.5年均浓度标准限值成为进一步强化以健康为导向的清洁空气政策行动的必由之路。

  标准为何需要提级?

  回望过去十多年,从雾霾围城到蓝天白云,中国空气污染治理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

  2024年,全国PM2.5浓度下降至29.3微克/立方米,接近3/4的城市已经达到了PM2.5现行标准。而2016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

  但这背后也有变化。“十三五”时期,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从46微克/立方米降至33微克/立方米,累计下降28%;而“十四五”期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6.3%,降幅明显低于上一个五年。尤其是长三角区域,在过去5年间PM2.5浓度仅下降了约2微克/立方米,降幅将近10%。

  在业内专家看来,我国现行标准在过去十余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进程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标准也需要升级。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朱彤指出,这一标准既是基于科学研究提出的健康影响阈值,也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需求有关,对未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指引和引导作用。中国空气污染治理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当前空气污染健康风险的结构性转变,要求环境治理政策从以“浓度达标”为核心转向以“健康效益最大化”为核心,这是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健康效益最大化的关键路径。相应地,空气质量标准需要进一步加严。

  此前,世界卫生组织于2021年发布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将PM2.5年均浓度指导值由10微克/立方米收紧至5微克/立方米,对标之下我国现行PM2.5限值偏高。2023年11月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明确提出要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

  分阶段、分区域路径

  虽然业界对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否应进行修订均有共识,但标准要修订到哪个水平,如何在环境改善目标与经济可承受能力之间进行权衡,始终是政策制定者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核心问题。

  《华夏时报》记者在会议上获悉,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与北京大学研究团队发布了《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经济影响评估》,利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展开对四类标准修订情景的宏观经济影响评估及成本效益分析,也即2030年与2035年分别实现PM2.5年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和25微克/立方米目标的情景。

  贺克斌认为,25微克/立方米既是“美丽中国”建设提出的2035年目标,也是WHO第二阶段过渡目标(IT-2)。基于这个参考目标情景,清华大学与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共同发布的最新成果《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达标路径分析》,研究了分阶段、分区域的达标路径,即充分发掘各部门结构调整和能效提升减排潜力,与末端治理协同发力,到2030年全国339个城市和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平均值可率先达到目标限值;进一步加大电力、工业与交通等部门的结构性调整和能效提升力度,充分挖掘结构性措施的减排潜力,到203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的浓度平均值也有望低于目标限值。

  “如果标准定在20微克/立方米或者15微克/立方米,可能对我们改善人体健康来说更有帮助,但是我们也意识到这是一个阶段性过程。所以新的标准无论是25微克/立方米还是20微克/立方米,都会非常大地改善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朱彤表示,标准修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与此同时,利用清洁能源政策实现降碳减污协同,也将促进2040年环境健康负担减半目标的实现。

  减污降碳走向实质行动

  9月24日,中国在2025年9月2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了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包括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等等。

  而刚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提出,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贺克斌表示,全温室气体、全经济范围7%—10%的减排对我国绿色转型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甚至在全球也有带动作用。如果要完成更高的空气质量目标,必须通过经济结构转型来实现,特别是能源、产业和运输结构转型,这些跟温室气体减排的结合是非常紧密的。他特别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里第一次把新能源产业写到降碳减污扩力增长之中,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十四五”和“十五五”目标结合之下,降碳减污协同从原来的设想计划逐渐走向实质行动,并将在两个五年计划里明显产生效果,形成绿色转型后半程以降碳带动减污的格局。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世秋也坦言,实施更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短期内会对经济产生一定压力,这主要是因为更严格标准会造成各部门污染减排支出的增加,以及生产性投入的挤出。但更要看到,标准加严不仅会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污染行业产出下降,低污染行业产出有所提升,同时也能驱动能源结构转型,推动电力部门向清洁能源转型,体现为煤电占比下降、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增长。“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中长期来看,随着技术进步等变化,应对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成本增幅是远远小于健康效益改善增幅的。”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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