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企业以预制菜冒充现炒?检察监督推动预制菜规范管理

2026-02-09 1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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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外卖平台上标识“现炒”,但实际使用预制菜(885951)且冷藏冷冻温度不达标、开封后重复使等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对网络餐饮使用预制菜(885951)监管。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

典型案例显示,云南省蒙自市某街道“三义二社”属自建房连片区域,地处城市中心。因租金低廉、交通便利,吸引众多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聚集,经营者达上百家。部分餐饮商户未按照预制菜(885951)贮存温度冷藏冷冻、餐饮环境卫生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885406)问题;个别餐饮商户在外卖平台标识“现炒”,但实际使用预制菜(885951);用户给予的差评中,有多条“妥妥是预制菜(885951)”“没味道”等评价,未引起外卖平台和相关部门重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8月,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蒙自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从某外卖平台上选标识‘现炒’的商家点餐,食用后口感差、发生腹泻”的线索。蒙自市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初步排查发现,入网餐饮商户大量集中在三义二社片区,该区域街道狭窄,“前店后宅”现象较为普遍,商户经营主要依靠网络订餐配送,餐饮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经对外卖平台上用户差评里出现“口感差”“是预制菜(885951)”“肠胃不适”作为关键词句进行收集和研判,并实地调查37家餐饮商户实体门店,蒙自市检察院发现有6家商户存在以预制菜(885951)冒充现炒菜、预制菜(885951)冷冻冷藏未达到所需温度、已解冻预制菜(885951)二次冷藏后使用等问题,已违反食品安全(885406)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侵害众多消费(883434)者合法权益。同年8月28日,蒙自市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围绕餐饮环节预制菜(885951)使用、贮存如何规范的问题,2024年9月,蒙自市检察院组织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蒙自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听证员召开听证会,一致认为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应依法督促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入网餐饮商户线下使用预制菜(885951)的,应倡导在线上标识“预制菜(885951)”,保障消费(883434)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对线下发现的多类食品安全(885406)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提升食品安全(885406)治理能力。

会后,蒙自市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885406)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885406)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并参考听证意见,向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对预制菜(885951)食品安全(885406)的监管职责,对已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885406)责任,切实维护消费(883434)者合法权益。2024年12月,蒙自市市场监管局书面回复称,已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外卖平台企业、餐饮商户共389家,对存在8类67项问题的42家餐饮商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餐饮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预制菜(885951)贮存、使用,督促外卖平台落实食品安全(885406)责任。外卖平台采取与商家签订预制菜(885951)明示承诺书等方式,引导11家入网餐饮商户在外卖平台前端点餐页面标识预制菜(885951);同时聘请义务监督员,对入网餐饮商户餐饮卫生环境、预制菜(885951)使用进行监督,提升了行业自律水平。

蒙自市检察院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回头看”的方式,重点对涉案餐饮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认预制菜(885951)食品安全(885406)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专项整治后,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将该区域打造为“标准化外卖商户示范基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示范效应。

最高检表示,预制菜(885951)作为食品加工与经营领域的新兴产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亦备受社会关注。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是否规范贮存和使用预制菜(885951)、线上是否明示预制菜(885951)等监管难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等方式凝聚多方共识,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同时,“以点带面”推动餐饮环节预制菜(885951)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885406),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消费(883434)者对预制菜(885951)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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