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领罚单!
近期,多地证监局披露了多则行政监管措施,多家券商因过往项目中的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涉及华西证券(002926)、联储证券、中德证券、东方证券(600958)、国泰海通(601211)证券和相关负责人。从被罚原因看,券商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尽职调查不到位、内控失效及持续督导缺位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处罚呈现鲜明的“双罚制”特征:既罚机构,也罚责任人。
履职尽责不到位
合规管控不完善
近日,四川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公布多份罚单,涉及多家券商。
四川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华西证券。四川证监局发现,华西证券在承销和受托管理个别债券项目工作中,存在对抵押物信息等重大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充分、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两名项目负责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证监局则对联储证券、中德证券、东方证券等机构出具警示函,直指其在投行业务环节中的失职行为。
其中,联储证券因作为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不到位被罚。上海证监局表示,一是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二是未能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联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引以为戒,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加强业务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合规水平。
因合规管控不完善,中德证券也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中德证券作为太原重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对太原重工大额应收账款、大额预付账款、财务费用等事项的尽职调查不充分,部分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公司作为太原重工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对太原重工重要子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事项的尽职调查不充分,部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
“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合规管控不完善。”上海证监局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恪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持续督导中核查不到位
对于券商过往存量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上海证监局仍持续追责。
上海证监局公布的对东方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承销保荐后经吸收合并至东方证券)作为广誉远(600771)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工作中,未对销售业务真实性、销售费用准确性等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意见时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持续督导核查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东方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两名项目主办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的警示函则源于原海通证券。上海证监局发布对国泰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系海通证券(经吸收合并至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普利制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对部分应予以关注的异常情况或问题的核查不到位,项目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和内核不完善,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压严压实“看门人”责任
近期多地证监局公布的券商罚单,聚焦投行领域,涵盖公司债券承销、定向增发、财务顾问等多个核心业务场景,既针对新增业务的即时违规,也深挖过往存量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投行违规的根源大多源于券商内部管控失效。持续督导是证券公司履行“看门人”职责的核心环节之一。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码该领域监管力度,重拳整治“重承销、轻督导”行业问题,推动督导责任从“形式要求”向“实质尽责”转型。券商“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监测”的模式已难以为继,行业应加强违规行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筑牢制度防线,提升智能技术监测水平,强化合规培训,尤其要加大对营业部的合规监测力度。
对于整个证券行业而言,投行业务作为连接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核心纽带,其执业质量直接关系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也多次强调压实“看门人”责任。2025年12月,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上表示,专业性是对一流机构的核心要求,也是应对外部各种风险挑战的内功和底气。要切实扛起“看门人”责任。恪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等原则,夯实投行内控“三道防线”,从把好IPO入口关向“全程护航”加快转型,引导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提升价值,不断筑牢市场发展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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