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4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庭同志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今年以来,矿山企业零星事故多发频发,虽未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但严重冲击安全生产形势。通过事故调查我们发现,矿山企业“三违”行为,也就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明显抬头,许多本可避免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源都在于矿山企业管理层的违章指挥、从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以及劳动纪律的松弛。经统计,截至4月底,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因“三违”行为导致的事故起数、遇难人员占比均超过60%,成为零星事故的“罪魁祸首”,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大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因“三违”行为引发的事故,着力降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深入分析当前突出风险问题、系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这个《通知》。《通知》的出台,旨在督促矿山企业从制度、管理、操作、纪律四个维度系统发力,推动反“三违”工作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从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企业和从业者的内生动力切实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框架内容?
答: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行的核心载体和有效手段。《通知》聚焦当前矿山企业“三违”行为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打头”,形成“1+3”的框架内容,分别提出了基础性、系统化、可操作、能约束的工作要求。第一部分是“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反‘三违’工作基础”。提出明确分级认定标准、健全刚性考核机制、强化“三违”教育培训、构建闭环管理流程、强化动态分析研判等5方面举措。第二部分是“紧盯管理环节,严控‘违章指挥’行为”。提出合理下达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常态化现场排查“三违”行为、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等3方面举措。第三部分是“规范操作标准,严防‘违章作业’行为”。提出健全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规范作业前教育培训、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科技赋能等4方面举措。第四部分是“强化行为约束,严防‘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提出严格入井前检身、严格执行限员规定、严禁非法转包分包等3方面举措。最后,《通知》对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抓好落实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通知》在反“三违”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部署?
答:制度机制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矿山企业“三违”现象看似是个体行为,实则是制度不彰的集中体现。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决定反“三违”工作成效。《通知》起草过程中,我们没有就事论事,首先从制度机制入手,聚焦真正解决问题,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覆盖全员的5项反“三违”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分级认定标准。要求督促企业针对三类“三违”行为,列出具体表现情形清单,按风险程度和后果严重性划分为一般、严重、特别严重三种级别,制定对应的基本防范措施,并传达至包括外委施工队伍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二是健全刚性考核机制。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差异化、可量化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在班前会场所、入井(坑)口等显著位置公示“三违”查处情形及考核结果,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三是强化“三违”教育培训。要求督促企业把反“三违”作为各类培训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题讲座、实训操作、案例警示、现身说法等形式,提升全员反“三违”意识和能力。四是构建闭环管理流程。要求督促企业建立“预防—发现—查处—分析—帮教—回访”闭环机制,对严重“三违”人员须经停岗学习、家属帮教、返岗承诺后方可返岗。五是强化动态分析研判。要求督促企业建立“三违”行为台账,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定期分析成因,动态完善制度和措施,对“反复违章、多次工伤”的重点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实施重点教育、重点管控。
问:《通知》在防范“违章指挥”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部署?
答:领导层的违章指挥严重助长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滋长蔓延,“三违”行为表现在现场,根子在领导,领导层的示范带头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直接影响到“三违”行为能否有效遏制。《通知》从3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合理下达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万恶之源”,为了完成不切实际的指标任务,势必要简化程序、违章作业。《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结合采掘布局、灾害情况等科学制定产量、进尺计划,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指标,严禁强令冒险作业、简化流程、压缩工期、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同时,明确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权”,员工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并越级报告,对报告属实者给予奖励,严禁打击报复。二是常态化现场排查“三违”行为。实践证明,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与监督检查的力度成正比。《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将反“三违”纳入事故隐患排查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排查整治“三违”行为,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必须将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作为重点内容,并在交接班记录中单独列明。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由单次违章直接导致的,而是长期、反复违章行为积累的结果,长期以来的事故表明,区队长、班组长等重点人员长期在现场的违章指挥,是造成“三违”多发的重要原因。《通知》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反“三违”第一责任人,重点加强对易出现违章指挥的区队长、班组长及生产、掘进、机电运输等专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谁指挥、谁负责”原则,对查实的违章指挥行为一律严肃追责。
问:《通知》在防范“违章作业”方面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答: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原因,始终是反“三违”的重中之重。《通知》从4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健全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早在2023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就转发过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通知》要求督促非煤矿山在内的矿山企业推行岗位清单“明白卡”做法,明确各岗位操作流程、标准、注意事项及风险清单,将作业标准落实到岗、具体到人。二是规范作业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一项投入最少、回报最高的战略性投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加强技能提升培训,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借鉴山西省“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做法开展班前案例警示教育,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岗位责任不明确、警示教育不到位,坚决不上岗。三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现场是安全生产的“主战场”。《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组织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隐患未消除不得作业,作业中严格落实标准流程,鼓励推行高风险作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法,将按章操作内化为行为规范。四是强化科技赋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目前AI智能监管技术已非常成熟,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大数据应用、AI智能辅助是大势所趋。《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全面推进“无视频不作业”,在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系统、爆破及维修作业点等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积极推广应用AI智能反“三违”技术,实现对违章行为的自动抓拍、实时报警。
问:《通知》在防范“违反劳动纪律”方面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答:违反劳动纪律不仅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也破坏安全生产秩序。《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重点强化3个方面的检查执法。一是严格入井前检身。《通知》要求督促地下矿山所有人员入井前必须在井口接受检身,确保佩戴安全帽、自救器、标识卡、矿灯等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烟草(885851)和点火物品,入井前严禁饮酒。这是基于矿山属高危行业,井下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煤矿井下有瓦斯,构成爆炸性环境,对入井安全防护有更高标准和特殊要求。同时,化纤服装遇高温会迅速熔化、黏附皮肤加重灼伤,且燃烧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因此必须严格禁止。二是严格执行限员规定。矿山属人员密集型行业,在有限作业区域聚集大量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通知》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单班入井人数、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在井口和主要作业区域设置电子显示屏或牌板,实时显示各区域人数。三是严禁非法转包、分包。非法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容易导致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通知》明确要求矿山井下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严禁违规将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对外承包,严禁以劳务派遣、分包名义将井下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问:后续如何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反“三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坚持执法与服务、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将反“三违”管理各项要求坚持不懈落到实处,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宣贯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督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加强对《通知》的宣贯解释,增强矿山企业开展反“三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紧迫性。二是严格检查执法。督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把矿山企业反“三违”作为检查执法的必查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也将在明查暗访、联系指导工作中,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反“三违”的长效机制,切实守护矿工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