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出台非化石能源 电力消费核算指南

2026-06-02 05:17:27
作者: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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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 2、《指南》明确了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两种认定方式,以及三种认定方式: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和分摊认定。 3、下一步,将建立核算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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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6月1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指南》自印发之起试行,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

《指南》明确,交易认定包括电能量交易(包括非化石能源(850101)常规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等)、绿证交易(含绿证划转等)等两种认定方式。对于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消费(883434)量,省级行政区域受入(送出)规模以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进行认定;地级行政区域和电力用户下网规模以绿证交易、绿电交易进行认定。用绿证作为认定依据的,应为绿证核销量,并按照绿证对应电量生产时间计入相应核算年度,鼓励电力用户随用随购、随购随销。对于核电电力消费量,省级行政区域受入(送出)规模、地级行政区域和电力用户下网规模以电能量交易进行认定。

国家能源(850101)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作为非化石能源(850101)电力消费(883434)核算基础性制度,基于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等基本原则,对非化石能源(850101)电力消费(883434)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850101)电力消费(883434)的归属。《指南》明确了三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850101)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850101)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850101)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850101)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局将建立核算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负责单位。近期重点推动相关方面加快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系统功能,支撑各层级开展非化石能源(850101)电力消费(883434)核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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