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最高检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2026-06-05 22:26:05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马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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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长江、赣江、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区域,覆盖固体废物、畜禽养殖、违规取水排水等六大污染治理领域,包含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芒稻河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源头区,也是淮河泄洪进入长江的主要水道,系长江一级支流,属于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敏感区和大运河文化带核心监控区。自2020年3月起,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雅居乐观江雅园小区南侧芒稻河滨河空地陆续被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形成数千吨固体废物堆放区,直接威胁长江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水源水质安全。2024年12月,当地水利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后,江都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厘清属地乡镇政府与城管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城管部门主管固废收运处置,属地政府承担日常巡查管控责任。检察机关先行组织行政磋商,但两部门因垃圾清运主体、费用分摊分歧协商无果,办案机关随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2025年3月27日,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后,江都区城管局及仙女镇政府均未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江都区检察院经跟进调查,发现仅采用覆土掩埋的方式处理涉案地块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实质整改,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江都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对江都区城管局和仙女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后,人民检察院经跟进调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情形的,应认定其未依法履职。”最高检表示,南水北调工程衔接长江、淮河等多条水系,其源头输水通道芒稻河为长江一级支流。芒稻河滨河空地固体废物污染由于行政机关职责交叉、违法主体难以查清等原因,历时五年之久,长期未能整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检察机关聚焦水源地水质安全这一重点,在厘清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梯次跟进监督,有效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

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诉简阳某页岩砖厂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违法超标排污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充分彰显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原则,并为当地同类砖瓦生产企业树立了合法经营的标准。

最高检表示,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推动高质效办理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更好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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