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年起插混 / 增程车开始征收车船税

2026-07-03 17:14:03
来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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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
燃料电池--
能源--

IT之家7月3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885431)车船税优惠政策。

IT之家附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885431)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 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885775)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850101)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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