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证协出手!券商这一业务,新增流动性要求)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夯实证券公司(399975)并表流动性风险管理基础,中证协对《证券公司(399975)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硬性约束。针对跨境与境外业务、跨币种管理等复杂度较高的领域,新增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例如,提出证券公司(399975)应建立流动性储备,由独立于业务线的部门持有或管理,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
对跨境等业务新增流动性要求
据悉,本次修订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贯彻政策要求,明确管理导向。充分体现“十五五”时期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系列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399975)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风控指标要求。
其次是厘清职责边界,压实管理责任。针对调研中反馈较多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问题,系统修订各层级职责表述,明确首席风险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职责,新增对业务部门、子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
再次是优化框架结构,提升逻辑性。将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应对及报告等环节分设专章,新增自律管理章节,并对部分条款顺序进行调整。
首席风险官统筹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据悉,本次修订提出了证券公司(399975)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新理念、新要求,体现从严监管导向。
针对行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点、难点领域,本次修订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一系列风险管理要求,充分体现从严监管导向。
一是系统阐释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原则。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多维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等。要求流动性风险工作在秉承全覆盖、审慎性、前瞻性的原则外,应同时保持“有效性”原则,即证券公司(399975)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能够对流动性风险的发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避免流动性风险的扩大和传染。
二是针对行业关注重点,完善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表述。对管理层,明确经理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首席风险官统筹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为首席风险官提供支持。对部门,要求证券公司(399975)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责部门及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履职;业务部门对流动性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应做好本部门资金的使用和融资管理,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对子公司,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相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并定期汇报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三是针对行业反映的难点,新增了流动性储备、跨境业务和境外子公司管理、跨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内容。证券公司(399975)境外子公司应建立本地化的流动性储备,制定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又如,提出应充分了解跨境和境外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关注资金跨境流动的可行性和运行效率,考虑流动性转移限制和金融市场发展差异程度等因素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同时,在风险管理中综合考虑本外币情况,并就重要币种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
据了解,《指引》于2014年2月首次发布,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修订,有力推动了证券公司(399975)树立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理念,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近年来,随着证券行业业务模式持续创新、业务结构日趋复杂,证券公司(399975)子公司管理、跨境经营及跨币种风险管控等要求不断提高,行业流动性风险特征亦发生新的变化。现行《指引》在指导实践、适配新形势方面已显不足,有必要进行修订完善,以进一步增强其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助力证券公司(399975)持续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