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十五五”时期,全国将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4200余处、排危除险6100余处,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万户。
根据自然资源部8月4日公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实施方案》,“十五五”时期将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能力,实施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动态调查工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提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建设完善“一张图”地质灾害防治子场景。
实施方案划分了“十五五”时期全国2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其中,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17个,总面积约297万平方千米;地面沉降和地裂缝重点防治区4个,总面积约28万平方千米。实施方案将东南丘陵、西南山区重点防治区进行了细化,增加了雅下水电工程建设、高位远程地质灾害链、燕山—太行山等重点防治区域,体现了近年来重大工程建设、高位远程链式隐蔽性灾害以及北方地区防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