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集中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宜春辖内两家农商行(884252)、两家村镇银行因经营违规、内控失守接连被罚,累计罚款金额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3万元,多名银行从业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地方中小银行合规经营短板集中暴露。
此次处罚中,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违规问题最为典型、处罚金额最高。经查,该行存在违规设定存款考核指标、经营数据不真实、虚增存贷款规模等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其罚款9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林琳、胡曦阳予以警告,合计罚款18万元。业内人士表示,片面追求规模的考核机制,极易催生冲时点、做账面业务等乱象,导致存贷款数据失真,不仅扰乱银行内部经营决策,也会干扰监管部门风险研判,埋下金融风险隐患。
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则触碰信贷监管红线,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该行为违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核心规定,易滋生利益输送问题,加剧信贷资产风险。最终监管部门对该行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3万元,并对责任人郑胜山给予警告及5万元罚款。
此外,靖安九银村镇银行、铜鼓九银村镇银行双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两家机构各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李劲、周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作为服务县域的基层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信贷流程失守、内控不严,极易引发不良贷款攀升、资产质量下滑等问题。
本次批量处罚彰显了金融监管“严监管、强问责”的常态化导向,坚持机构追责与个人追责双向落地。针对暴露的问题,地方中小银行亟需整改优化,摒弃“重规模、轻质量”的粗放经营模式,规范考核机制、夯实数据治理,严格落实信贷全流程管控,严守金融合规底线,切实筑牢县域金融风险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