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4月扩容后,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迎来年内第二次扩容。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新增8家银行成为银行类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并接入“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新增机构将在完成业务、技术准备后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
具体来看,此次新增的8家银行包括平安银行(000001)、恒丰银行、渤海银行(HK9668)等3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上海银行(601229)、杭州银行(600926)、徽商银行(HK3698)、长沙银行(601577)、广西北部湾银行等5家城市商业银行。
至此,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总数增至30家。除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全部成为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另有10家城市商业银行和2家互联网银行加入其中。
理解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需要将其置于数字人民币“中央银行—商业机构”双层运营体系当中:当前,在顶层中央银行端,数字人民币由中央银行负责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制定,承担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在二层业务运营机构端,商业银行在自身界面为个人、单位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负责客户的数字人民币安全,提供流通支付服务,承担相应的合规和反洗钱责任,纳入存款保险范畴,与存款享有同等安全保障。
对于此次扩容,中国人民银行方面表示,这是为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数字人民币服务的普惠性,持续响应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的数字人民币服务需求。
据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运营机构扩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数字人民币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