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产品是否“绿色”,究竟该看什么?是包装上的环保标签、购买的绿证,还是生产过程中真实发生的改变?
2026年9月27日,欧盟《赋能消费(883434)者促进绿色转型指令》(Directive (EU) 2024/825,简称 EmpCo)正式适用。该指令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24年2月28日签署,3月6日公告,成员国须在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国内法转化。指令修订了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Directive 2005/29/EC),将多种误导性绿色宣传列入附件一“黑名单”。其中,缺乏依据的泛化环境声明,以及基于产品价值链外碳抵消的“碳中和(885919)”声明,成为重点约束对象。
欧盟《赋能消费者促进绿色转型指令》
变化已传导至全球主要销售平台。亚马逊(AMZN)此前通知欧盟站卖家清理含糊的环保宣传,并为具体环境声明准备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可能被标记,甚至下架。对出口企业而言,绿色表达正在从“怎么说”,转向“能证明什么”。
七类表述,值得出口企业重新检查
新规关注的不只是“碳中和(885919)”标签。产品包装、销售页面和广告中的以下表述,都需要对照实际情况审视:
“绿色”“环境友好”等泛化用语,需要有与声明相符的公认优异环境表现作支撑;如果说的是某项具体属性,应在同一媒介上清楚说明。“碳中和(885919)”“气候中性”等产品声明,不能建立在购买价值链外碳信用抵消排放的基础上。
自制“绿色标签”,不能让消费(883434)者误以为产品经过认证;可持续性标签须基于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认证体系,或由公共机构设立。局部改进也不能说成整体优势:包装用了再生材料,不等于整个产品都使用再生材料;一座工厂用了绿电,不代表企业所有生产活动都使用绿电。
此外,“2030年实现净零”等未来承诺,需要公开、可核查的目标与实施计划,并接受独立第三方定期核验;同类产品普遍适用的法定义务,不能包装成自家独有的环保卖点;耐用性和维修相关信息也必须准确,不能隐瞒软件更新对产品功能的不利影响。这些要求的适用条款有所不同,但指向同一原则:声明的对象、范围和依据,必须与事实相符。
绿证能证明什么?为什么还需要更多证据?
绿证的原理,是为可再生能源(850101)发电量签发对应凭证,并通过交易与核销,记录绿色电力(885936)的环境属性由谁使用。由于电力进入公共电网后,无法仅凭物理流向辨认某一度电来自哪座电站,绿证为证明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提供了一种方式。
但证明使用了多少绿色电力(885936),不等于证明整件产品是“绿色”或“碳中和(885919)”。产品还涉及原材料、加工、运输等环节;即使只谈生产用电,也要说清对应电量、使用期间和覆盖的产线。欧盟提高要求,针对的正是把一项环保属性放大为产品整体优势,或用外部抵消替代产品自身减排的宣传。
绿电直连加能碳管理,让绿色价值有据可查
对于用电量大、供应链减碳要求高的制造企业,绿电直连可以将清洁电源与工厂负荷衔接,记录发电、输送和用电过程;能碳管理平台则进一步把这些数据与生产、核算及对外披露连接起来。
以协鑫能科(002015)服务的某年产40万吨氧化铝项目为例,项目规划建设约20.3M(MMM)Wp源网荷储设施,地面光伏距厂区约3公里,通过三回10kV线路连接生产区域,预计年发绿电约2376万度,优先服务生产负荷。对连续生产、用电需求较大的氧化铝项目而言,这不仅增加了清洁电力供给,也为记录生产用电、开展产品碳数据管理打下基础。
在此之上,协鑫能科(002015)以自研数智化能碳管理平台打通能耗、碳排放、绿电和碳资产数据,覆盖能耗管理、碳盘查、产品碳足迹LCA、绿电溯源和碳资产管理。平台支持实时监测、自动核算、能效对标与报告生成,并留存相关凭证和数据,便于追溯及第三方核查,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数字化支撑。
截至目前,协鑫能科(002015)已为 8000 余家工商业客户提供电力交易、绿电与绿证服务,助力包括招商局重工、LG等世界500强企业,以及佳世达、康师傅等细分行业龙头出口企业,通过分布式光伏、储能(885921)、绿电交易、能碳管理等服务,落实低碳履约、绿色供应链建设。
绿电直连不是欧盟新规规定的必选项,平台数据也不能替代产品所需的核验与认证。但当电源、计量、产线和产品数据能够衔接,企业便能更准确地说明绿色改变发生在哪里、覆盖多少产品。让每一句绿色声明都对应真实行动和可核查的证据,正是出口企业需要建立的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