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2026-10-16 05:08:05
作者: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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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GB46523—2025)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针对各类儿童用品共性风险制定基础安全要求,重点防范划伤、窒息等物理风险以及有害化学物质污染。 2、标准划定多项硬性要求:3岁以下儿童用品不得存在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与尖端;3岁至8岁儿童用品如因功能需要保留尖端,必须标注清晰警示语;产品孔洞、缝隙须防止夹伤手指;可拆卸小零件须牢固,避免误吞窒息;绳带部件长度严格管控,防范缠绕勒伤风险。 3、材料安全方面,标准对可迁移重金属、增塑剂、甲醛等7大类有害物质设置限量,带有刺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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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万晓东)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GB46523—2025)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针对各类儿童用品共性风险制定基础安全要求,不替代儿童玩具、儿童自行车原有标准,重点防范划伤、窒息等物理风险以及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适用范围为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的产品,儿童药品、化妆品(884272)、食品、游乐设施、体育(884258)设施、教学用具、医疗器械(881144)、烟花爆竹不适用该标准。

在结构安全层面,标准划定多项硬性要求:3岁以下儿童用品不得存在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与尖端;3岁至8岁儿童用品如因功能需要保留尖端,必须标注清晰警示语;产品孔洞、缝隙须防止夹伤手指;可拆卸小零件须牢固,避免误吞窒息;绳带部件长度严格管控,防范缠绕勒伤风险。材料安全方面,标准对可迁移重金属、增塑剂、甲醛等7大类有害物质设置限量,带有刺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

标准提示生产、销售企业应在实施前完成产品评估与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标准的儿童用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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