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国农学会召开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入解读新规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核心内容,研究部署分支机构自查自改工作。学会党委委员莫广刚主持会议,党委书记刘瑞明作总结讲话。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学会办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民政部和中国科协出台分支机构相关制度办法,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学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压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优化组织体系、激发正向效应。新规围绕法律定位与主体责任、党建与政治引领、规范准入与总量管控、动态考核与清理退出、组织架构与负责人管理、名称规范与对外行为、财务印章统一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分支机构“设立-管理-建设-使用-考核-退出”的全生命周期(883436)管理制度,为分支机构规范运行提供了明确制度遵循。
会议强调,各分支机构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既要立规矩、严管理,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分支机构运行规范、活动有序、风险可控;也要强功能、提质效,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发挥专业优势,在凝聚科技人才、协同攻关克难、促进成果转化上主动作为。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管好队伍、守牢底线,又带好队伍、干出成绩,使分支机构真正成为学会联系农业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纽带、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坚实支撑。
会议还传达部署了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