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中国医药(600056)新闻信息协会政策研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市药学会智能药物专委会副主任委员、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
近年来,全球医药产业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
在中美战略博弈持续向纵深发展的大背景下,生物技术已成为大国科技竞争的前沿阵地。美国先后将生物技术列入“新兴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对高参数流式细胞分选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实验室核心设备实施对华“推定拒绝”许可审查,并通过《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限制联邦机构采购中国生物技术企业的设备与服务。这一系列动作表明,生物医药领域的“脱钩断链”风险正在加剧,技术主权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中国创新药(886015)产业正处于从“跟跑”向“并跑”乃至“领跑”跨越的关键阶段。“十四五”时期,我国共有230个创新药(886015)获批上市,其中2025年单年获批76个,本土研发占比超过80%,靶向治疗、抗体偶联药物(ADC)、双特异性抗体、细胞与基因疗法等前沿领域成果迭出。
更为瞩目的是,中国创新药(886015)的全球价值认可度正在快速提升——2025年全年,我国创新药(886015)对外授权(License-out)交易达157起,交易总金额高达1356.55亿美元,首付款70亿美元,较2024年实现翻倍增长;2026年仅第一季度,对外授权交易总额即超过600亿美元,已接近2025年全年的一半。中国在全球创新药(886015)BD交易中的金额占比,已从2019年的1%跃升至2025年的约50%,中国正从全球医药创新的“输入国”转变为“输出国”。
在此背景下,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创新药(886015)研发核心技术平台及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实施针对性保护,明确禁止底层技术平台的对外所有权转让,这一举措并非限制开放,而是精准筑牢国家创新体系的安全屏障,其必要性、精准性和前瞻性值得深入解读。
(资料图)一、保护底层技术平台是维护国家科技主权的战略必需
当前,国际医药巨头对中国创新药(886015)的“扫货”已从单一管线向底层技术平台延伸。这些交易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底层研发能力的全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警示我们:如果缺乏制度性保护,我国历经多年积累的药物发现与筛选、工程平台等“根技术”可能被“拔根式”转移。
必须清醒认识到,单一药物管线可以看作“果实”,而技术平台则是“果树”。转让一颗果实不影响来年结果,但卖掉果树则意味着永久丧失持续产出的能力。此次政策明确将“平台”与“管线”区分对待,精准锁定底层技术体系,正是为了防止“拔根式”的技术所有权转让,确保我国创新药(886015)研发的“造血功能”不被切断。这既是顺应国际通行做法的合理监管,更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底线思维。二、政策边界清晰,对正常国际合作影响可控
仔细研读政策边界可以发现,政策设计充分体现了“精准管控”与“便利开放”的平衡原则。
首先,政策仅禁止技术平台的“所有权对外转让”,而授权许可、联合研发、合作开发等不转移所有权的商业模式完全不受影响。在国际医药合作中,License-out(对外授权许可)是主流交易形态——授权方保留所有权,被授权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2025年中国创新药(886015)出海157笔交易绝大多数属于此类授权许可,而非所有权转让。政策对此不仅不设限,还对新靶点发现与验证技术中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情形采取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实质上为正常BD交易开辟了“绿色通道”。
其次,政策明确区分“平台”与“管线”。平台是支撑药物持续发现的底层技术体系,而单一药物品种的开发技术、工艺等属于管线层面的必要技术,不在管控之列。这意味着药企在进行产品对外授权时,为支持对方开展研发、生产、质控所必须附带转移的技术,仍可正常交易,不会影响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商业化生产合作及常规BD交易。
再次,从数据看,中国创新药(886015)国际合作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2025年上半年中国创新药(886015)License-out总金额已接近660亿美元,赶超2024全年;2025年跨境License-out交易达171笔,同比增长55%。政策出台后,这些以“授权”而非“转让”为核心的交易模式将继续顺畅运行。事实上,政策传递的导向是鼓励中国药企从“卖青苗”向“全球授权+保留所有权”升级,这与当前国际BD交易从单一管线授权向平台合作、风险共担的Co-Co模式、NewCo模式演进的大趋势高度契合。三、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源头首创竞争力
此次政策的深层逻辑,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创新主体树立正确的技术资产观。长期以来,部分创新药(886015)企在资本压力下倾向于“一锤子买卖”式的平台出售,虽获得短期现金流,却丧失了长期竞争力。政策明确技术所有权必须留在国内,实质上是在引导企业利用国内外资金在国内发展,通过“保留所有权、全球分授权”的方式实现可持续的价值释放。
这一导向与当前产业实践已经形成良性互动。以恒瑞医药(HK1276)为例,2025年其确认对外许可收入33.92亿元人民币,通过与GSK、德国默克等巨头的合作,将12款创新药(886015)的海外权益授权出去,但核心技术平台始终保留在国内;复星医药(HK2196)2025年实现对外许可及合作开发7笔,首付款合计2.61亿美元,潜在交易金额超40亿美元,其背后是抗体、ADC、细胞治疗及小分子等技术平台的持续赋能。这些头部企业的实践表明,“平台留国内、产品卖全球”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更高级、更可持续的国际化路径,应给予支持和倡导。
此外,政策将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纳入保护范围,具有前瞻性意义。AI技术正重塑药物研发范式,将传统靶点发现周期(883436)从数年缩短至数月。中国在AI制药、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领域已形成一定的优势,新靶点技术决定了未来十年全球药物研发的方向。况且,按照以往管理模式以及国际通行做法,以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披露新靶点、验证数据等情形,不属于管控范围。该政策对这一前沿领域实施保护,就是为中国的源头创新“育种保苗”,有利于持续培育真正的First(FFBC)-in-class(首创)药物竞争力。四、结语
开放合作与自主创新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此次政策出台,不是要关上合作的大门,而是要校准合作的边界——在欢迎全球资本、技术、市场与中国创新深度融合的同时,坚决守住底层技术平台不流失的底线。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角度看,对禁止类病原微生物的同步管控,也体现了我国践行国际道义、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安全的责任担当。
中国创新药(886015)产业已经用1356亿美元的年度BD交易总额证明了自己的全球价值。一个更加安全、更有根基的创新体系,必将释放出更强大的开放合作势能。政策护航之下,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必将在高质量发展的航道上稳健前行,为全球患者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