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车闯卡驶入高速被罚 事发两个月后才接受处罚利空

2026-10-17 07:14:04
来源:扬子晚报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一辆严重超限的集装箱货车闯卡驶入高速,直到事发两个月后才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徐盐支队第六大队接受处罚。该车为6轴货车,法定限重49吨,实际车货总重72.73吨,属于严重超限运输。 2、执法部门对其闯卡和超限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0元和3450元罚款,合计罚款5450元。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陈磊记者朱鼎兆)限重49吨,实际车货总重72.73吨,这台严重超限的集装箱货车不但闯卡驶入高速,而且直到事发两个月后才到江苏省高速公路(884154)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徐盐支队第六大队接受处罚。

当时,一台上海牌照的集装箱货车,在S49新扬高速双沟收费站闯卡驶入高速。经收费站称重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法定限重49吨,实际车货总重72.73吨,属于严重超限运输。发现违法情况后,收费员第一时间向交通执法部门上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步将涉事车辆纳入收费站黑名单管理,核查车辆登记信息,并向车辆所属公司告知闯卡、超限违法事实,督促其派员前来接受调查处理。

15日上午,该公司委托员工钱某某至大队配合调查,原涉案驾驶员已离职。当事人表示经营压力较大,希望执法部门酌情予以考量。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综合案件事实、当事人认错态度等因素,依法对闯卡违法行为处罚2000元、超限违法行为处罚3450元,合计罚款5450元。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