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可“免费”唱《万疆》的考量和启示中性

2026-10-27 14:32:3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谷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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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首流行歌曲选择免费授权(锐见)谷宇飞

国庆长假期间,歌手李玉刚在社交媒体宣布:“任何歌手朋友若在演唱会上想唱《万疆》,我分文不取,永久免费授权”。消息一出,立即登上网络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之所以如此受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近年来伴随着演唱会、音乐节的如火如荼,翻唱、改编触发的版权纠纷频现。按照著作权法,演唱会属于典型的公开商业表演,歌手或主办方必须事先取得词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即构成侵权。在公众版权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免费授权”更显其独特。

而歌手的这一决定,显然与《万疆》这首歌的全民传唱有关。《万疆》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献礼歌曲,问世5年来传唱广泛,堪称咏唱家国情怀的爆款金曲。“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我何其幸生于你怀,承一脉血流淌。”歌词叙事性强,写山河岁月,写民族血脉,把宏大的爱国主题落到个体情感,唱出了身为中华儿女的自信自豪。曲风兼具古典美学与时代气质,副歌引入戏腔唱法和国风配器,辨识度明显,音域贴合非专业演唱者水平,便于传唱。

5年前,《万疆》一经发布,就受到欢迎。据统计,其作为背景音乐在全网社交平台的累计播放量超过500亿次。去年,张桂梅校长带领华坪女高师生演唱《万疆》,视频获得近千万点赞。不少游客发布“打卡”北京天安门、湖南长沙橘子洲头的影像时,也会选择《万疆》作为配乐。

此次免费授权,正是为了让这首写家国的歌曲,能被更多人演绎,在大江南北的舞台上唱响。在版权收益和情感传递之间,歌手选择了后者。当然,应该看到,此次免费授权限定在歌手个人演唱会现场,明确不得“魔改”二创,也不能未经授权用于短视频配乐、商业广告或唱片发行。歌手进一步更新声明,称自己之所以有权这么做,是因为其工作室是《万疆》这首音乐作品的唯一全版权拥有者,其公开版权的行为属于“个例”而非“常规的行业标准”。可以说,创作者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处置作品的权利,既防范了滥用,也是面向大众的一次良性普法。

文章来源:2026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20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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