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申领须以真实的生育、流产事实为前提。这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生育权益而设立的托底钱,但是有人却对此动起了歪心思。
家住上海的朱某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伪造医学文书,虚构流产经历,先后8次诈骗生育保险基金。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被告人朱某供述,2025年,她在网上刷到一条视频,得知“流产后可以在线申领生育保险基金。”她依据自己此前的真实流产就医记录,合法领取了生育金。这竟然让她觉得“来钱方便”,生出贪念。
法院审理查明——
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朱某先后5次伪造就诊材料,成功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共计3万多元。
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朱某又3次伪造材料申领,试图申领生育保险基金合计1.9万多元,因审核未通过而未能得逞。
2026年2月26日,案件侦破,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主审此案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马晨贵介绍,本案中,朱某伪造医学文书、虚构生育事实,先后多次向“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属于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尚未得手的一万九千多元系犯罪未遂。
连同坦白、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说话:朱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8次申领生育金,其中得手5次。对此,法官指出,便民服务防住“造假之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不断完善流程——
经办机构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医学文书、就诊记录真实性的核验,推动与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和交叉比对,对短期内多次申领等异常情形设置自动预警、重点核查;
网络平台应履行内容管理责任,及时清理“代领”“代办”社保待遇的引流信息。据央视
